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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9-11  本文被阅读过:2476次

    

各函授站(点):
    根据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管理提升办学质量的通知”【冀教高(2018)18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施“网络+面授”教学改革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本学期的教学安排,现将教学环节中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请认真执行。
一、2017级、2018级学生的网络教学安排
     1、在线学习时间:2018年9月1日--2018年12月31日。函授站点根据学生学习具体情况,聘请专业教师进行面授及辅导,按照平台设置的课程安排好面授辅导,保证面授学时,在开课中期和结课考试前,指导学生完成网络课件学习、电子教材学习、网上作业。各站点于10月15日前将面授安排录入平台。
    2、在线学习情况督导:函授站点要继续关注学生在线学习过程,安排工作人员负责检查、督导学生的学习进度,掌握学生的学习状况,及时发现、解决学生学习中出现的问题,督促学生完成教学要求。
    3、对上学期学生在线学习情况进行全面了解,掌握学生的学习情况,对学时不足的课程及时补上所缺学时。各站点对在线学习情况进行总结,提出改进意见,填写反馈意见表,于2018年9月30日之前报学院教务科。
    4、组织考试:学院统一命题。2019年1月1日后进行考试,各站点根据具体情况安排考试,并将考试安排提前上报学院教务科。
二、其他年级未实施网络教学的学生的教学安排
    1、在10月15前从平台上报本学期教学安排,做好教学日志和学生学习情况记录。各站点要督促学生的学习,保证教学质量。
    2、做好面授辅导,安排好学生自学指导,作业指导,落实好学院对教学各环节的具体要求,并将考试安排提前上报学院教务科。
三、严肃考风、学风,保证培养质量
    为有效保证教学过程的实施,各站点要按照教学安排工作表的时间要求落实各环节的工作,提前上报面授及考生安排。

                                              201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