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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函授站、教学点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3-14  本文被阅读过:5760次

    

关于加强函授站、教学点管理的通知

 

各函授站、教学点:

为进一步加强函授站、教学点的管理,提高我校成人高等教育的办学质量,维护我校良好的社会声誉,特通知如下:

一、关于招生管理工作

各函授站、教学点要按照规定时间通知学生到函授站、教学点报到,对未报到的学生要查清原因,统计汇总后统一报招生管理科,在规定时间内无故不报到的学生,按照学校学籍管理规定,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同时要做好入学新生的资格审查工作。

各函授站、教学点要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及学校的要求,做好本年度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严格落实招生计划,加大宣传力度,实事求是地宣传招生政策、规定及要求,积极开拓生源渠道。严格按专业计划招生、严禁跨地域招生、违规宣传、刊登虚假广告、虚假承诺、违规收费、站外设站等。各函授站、教学点要提高对学生的服务意识,切实维护广大学生的切身利益,维护学校、函授站、教学点的办学声誉。

二、关于收费管理工作

各函授站、教学点要严格按照省主管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逐年收取学生的学费,并按照学院规定按时足额上交河北大学财务处。

三、关于教学管理工作

各函授站、教学点要严格执行《河北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教学管理规定》,按照教学计划开课(业余和双休日上课班安排在上半年3月份开学,下半年9月份开学,函授大集中班安排在寒暑假上课),保证教学时间。注重教学的过程管理,按规定作好教师聘任、课表安排、教材发放、考试管理、成绩录入、毕业答辩、学位申请等教学环节工作,保存好教师聘任手续、学生出勤记录、教学检查记录、学生自学作业、试卷等相关教学资料,以备评估检查。重视网络平台应用,尽快熟悉网络平台操作,在4月底前完成上半年开课计划录入,在10月底前完成下半年开课计划录入,学院将对录入平台的数据进行检查。提倡各函授站、教学点在学生自愿的前提下,组织有意愿的学生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带光盘的正版指定教材,方便学生自学。为保证教学质量,学院将对函授站、教学点所开课程进行抽考,其中公共课以抽考《大学英语》、《大学计算机基础》为主,专业课具体抽考事宜由学院教务科通知有关函授站、教学点。

四、关于学籍管理工作

各函授站、教学点要严格执行《河北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籍管理规定》,按照学籍管理的各项要求,在规定时间为学生办好入学注册、专升本考生的学历认证、档案管理、学籍异动(转学、休学、复学)、毕业证发放等事项。

五、关于安全稳定工作

函授站、教学点是代表学校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和教学管理的办学机构。函授站、教学点的管理工作关系到学校的教学质量、办学声誉和安全稳定。尤其是在“两会”等重要时间节点,安全稳定工作更是重中之重。根据上级部门和河北大学有关文件精神,各函授站、教学点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提高防范意识,及时消除安全稳定隐患,确保函授站、教学点工作的正常秩序。

特此通知。

 

河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二○一三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