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根据导师意见修改论文,以保证论文要素齐全,内容充实,论述充分,观点明确,格式规范。【特别提醒:拟申请学士学位的考生请做好论文自查工作。根据河北大学学位评审委员会的要求,自考本科毕业生正式申请学位时,学校将对毕业论文进行检查(通过中国知网数据库进行检测),如论文抄袭字数超过正文20%的,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望您认真对待。如考生自查论文内容存在抄袭,请尽快修改。】
二、答辩时需携带的材料
1.准考证或身份证
2.毕业论文定稿四份【论文封面式样】(A4纸单面打印,左侧装订)
3.毕业论文电子版(可拷入U盘以备修改论文使用)
4.指导教师修改意见一份
5.毕业论文成绩表(见附件一。注:请考生提前下载、打印 “毕业论文成绩表”并用黑色或蓝色水笔认真填写“毕业论文成绩表”的相关内容,包括专业、答辩日期、答辩组、答辩号、导师姓名及考生姓名、性别、准考证号、论文题目。具体答辩组及答辩号详见附件三:答辩分组安排表)
6.诚信承诺书(见附件二。注:请考生提前下载、打印、填写“诚信承诺书”)
三、报到、答辩时间和地点及乘车路线
1.报到、答辩时间:
详见附件三,点击导师姓名查看
2.报到、答辩地点:
①报到地点:保定市五四东路180号河大本部南院成教楼1楼大厅报到
②答辩地点:具体答辩地点,报到时见答辩安排表
3.乘车路线:火车站乘22路、27路;汽车站乘22路、17路,河北大学站下车;火车站东站乘K2路到汽车站,换乘22路、17路
四、报到程序
1.考生将填写好的“毕业论文成绩表”、“诚信承诺书”及一份论文定稿交给工作人员。
2.查看具体答辩地点。
五、答辩程序及要求
1.答辩考生记清自己的答辩组及答辩号,按指定的答辩号顺序进行答辩。
2.考生到达考场后需出示本人准考证或身份证,并亲笔签到。
3.考生提交2份论文和指导教师修改意见给答辩老师,然后用3分钟的时间介绍论文的主要内容,答辩教师就论文提出问题。考生回答问题要简明扼要,思路清晰,在回答问题之后,答辩即结束。
六、拟申请学位的考生于3月19日8:00-3月26日18:00将论文终稿电子版通过“自考登陆入口”中的“论文终稿”上传(答辩结束后,若答辩老师未对论文定稿提出修改意见,则定稿作为终稿上传;若答辩老师对论文定稿提出修改意见,则修改后的论文作为终稿上传。使用word文本,文件名为自己的准考证号,使用rar软件压缩后上传。电子版文件包括论文所有内容,即封面、摘要、关键词、目录、正文、参考文献),未按规定时间提交论文电子版,无论文成绩。(不申请学位的考生忽略此项)
七、拟申请学位的考生请保留好电子版论文终稿,以备申请学位时使用。
八、参加答辩的考生4月25日后网上查询论文成绩,登陆本网站,按通知查询。【拟申请学位的考生论文成绩如果为65分,可以暂不办理毕业手续,5月20-25日再重新报名、选题参加下一次答辩】
九、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7月1-6日到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申请毕业,按要求办理。
十、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考生请于2018年3月初登陆河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查看申请学位的相关通知。
十一、注意事项
1.论文字体、字号、排版格式,请参照河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2017年上半年河北大学自考主考专业实践性环节考核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四、考核说明(七)本科专业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及写作注意事项4.法律类和行政管理学专业选题须知”认真修改。
2.所有考生要记清自己的答辩组及答辩号,因现场人多,恕不接待考场查询。
3.无须制作PPT文件。
4.考生缺席答辩无成绩。
附件二:诚信承诺书
附件三:答辩分组安排表(点击导师姓名查看分组、答辩序号、报到及答辩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