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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下半年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毕业教学环节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7-06  本文被阅读过:2480次

    

各函授站(点):

根据学院教学安排,现对2018年下半年毕业的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2014级高起本学制五年和2016级医学类专业的学生)的毕业教学环节工作要求如下,请各站点按照要求认真落实:

1、不申请学位的本科毕业生按照《河北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毕业教学环节实施办法》中的要求由各站点认真安排,做好毕业教学各环节的工作并在答辩前两周将具体安排情况报学院,上报要求见附件1

2、函授站汇总本次拟申请校内答辩的本科毕业生名单(格式见附件2),于2018713日前发送到邮箱:708971362@qq.com,由学院统一安排,选聘校内教师指导论文写作,到学校来参加答辩,具体申请办法及工作安排见附件3

320186月的毕业生中,对因特殊原因请假未到学校答辩或者经学院同意允许重新进行论文复写的学生,可以与本次毕业生一起申请,参加校内答辩,具体申请办法及工作安排亦见附件3

4、对申请学位的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要求:为保证符合申请学位的条件,学生必须独立撰写论文,不允许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行为,定稿前要进行论文自查,重复率应低于20%。答辩后学院将对所有申请学位的毕业生所提交的论文进行文字复制比重复率普查,答辩教师参考文字复制比重复率检测结果给出论文成绩,学校还将采用更权威的学术不端检测数据库进行审查,存在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现象的学位论文,将按照《河北大学对学位论文抄袭剽窃、弄虚作假行为的处理办法》予以处理,取消学位申请资格。

5、特别说明:按照校学位办的要求,从本次开始,应届毕业生申请学位的时间进行调整,两年半学制的毕业生在毕业当年的9月份提出申请,三年和五年学制的毕业生在下学期的4月份提出申请,具体时间学院提前通知。学位申请原则上只允许按期申请一次,逾期不再受理,毕业一年后不允许再申请学位。

各函授站(点)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毕业生的毕业教学环节工作,按照学院的要求严格完成毕业环节的教学工作。学院将对各站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为保证学生的切身利益,各站点务必将将学院申请学位的新规定及时通知到每位学生。

                                              2018.7.5

 

 附件1:河北大学X X X站X X级本科毕业生答辩组织基本情况表

附件2:本次拟申请到校内答辩学生汇总表

附件3:函授站拟申请校内答辩学生毕业论文指导及答辩时间安排

附件4:河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格式模板

附件5:河北大学对学位论文抄袭剽窃、弄虚作假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